“现在的科技评奖有超过95%的情况是大领导领衔,小领导加塞儿,真正干活儿的人在中间,后面是一大堆搭车沾光的人……这已经是科技界公开的秘密了。”日前,在向云南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呈交的联名提案中,7名委员呼吁:改革科技项目立项、成果鉴定、评奖和人才遴选的实施细则,用机制来约束行政领导弄虚作假、挂名科研项目的行为。(见2月2日《江南时报》)
据知,在科研项目的审批评审上,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领导挂帅比一线科研人员自行申请更容易,许多科研人员为了申请到项目,不得不忍气吞声,将自己的科研成果与领导共享,挂名因而逐渐成为“惯例”,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心领神会,正所谓各取所需,相得益彰。如此“潜规则”,是一种比剽窃更隐蔽、更恶劣的学术腐败。可悲的是,尽管众多一线科研人员叫苦不迭,并予以了抵制与反对,怎奈手膀拗不过大腿,只好随波逐流,徒奈我何。
如今,某些领导对挂名情有独钟,什么协会啦,什么领导小组啦,什么名誉顾问啦,诸如此类,只要有名利,都当仁不让,至于科技成果评奖那就更不在话下了。既然挂名好处多多,既然没有严格限制,在科研人员身上沾点光,实属天经地义,谁也没觉得不妥。由于领导们爱挂名,你挂我挂大家挂,一项科研成果往往挂着一长串的姓名。谁要是忘记挂了领导的大名,后果真的不堪设想——轻则评不上奖,重则受到排挤和打击报复。领导缘何喜欢挂名?一来可以捞取政治资本,体现了领导对学术的高度重视,二来显示出领导有学问、有能力,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领导挂名学术论文、学术评奖之类,其副作用显而易见,不仅加剧了科技界、学术界的乱象,而且严重挫伤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是一种地地道道的学术腐败。如何净化科技环境、学术环境,国家除了制定禁止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挂名担任科技项目负责人的实施细则外,还必须对各种科研项目进行一次彻底调查,坚决清理出那些徒有虚名的行政领导人。学术界的剽窃行为并不可怕,因为我们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讨回公道,可怕的是领导在别人的学术论文、学术评奖中给自己脸上抹金,因为对于那些名不正言不顺的挂名,至今我们还没有办法加以遏制,只能空叹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