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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山法院设立“执行救助基金”
2007-02-07 10:38:04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2月5日,铜山县财政30万元专款划入铜山县法院专用账户,铜山法院“执行救助基金”正式启动。

  近年来,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涉特困企业等案件,由于执行人履行义务能力差,执行效果不佳。而此类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有的面临着生存和子女求学等方面的困难。

  据悉,该基金来源于三个方面,即县财政拨付一部分,法院干警捐助一部分,社会资助一部分。申请的对象为执行案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债权人。对启用执行救助基金的案件,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依法、及时予以执行,一旦执行标的执行到位,首先将执行款填补到救助基金里。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夏友锋 李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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