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昆山市今年起筹集资金500万元,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当地特困人群得到必要的基本医疗救助服务。
据介绍,昆山市医疗救助基金通过财政预算和社会筹集等多渠道解决,其中市财政拨款200万元,市慈善基金注入300万元。医疗救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该制度的适用对象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五保户、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员及因大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其他困难人群。(孙 昂 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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