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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去年6月下旬的一天,大兴镇吴庄村支部书记时某某,在向群众收取道路集资款时,带领村干部强行拉走二组村民敬某某和荣某某家的肥料和粮食作抵押,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经查实,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去年11月,区供电公司职工权某某在737皂河线清障时,擅自作主砍伐群众树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经群众举报,区有关部门查实后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2月5日,宿迁市宿豫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彩林在面向全区“现场直播”的年终党员干部总结大会上,公开通报了该区去年16起损农典型案例,其中21名损害群众利益的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宿豫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十分重视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一起。在本次曝光的损农案件中,有对群众强行摊派的,有不征求群众意见胡作非为的,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态度粗暴、置之不理的,等等。据该区纪检部门的同志介绍,去年,该区共受理和办结群众投诉案件179件,给予诫勉谈话、经济处罚和党政纪处分的干部有50余人。
(钱刚 首君 明泽)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