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报业网讯 日前,笔者从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获悉,金湖县2006年新办的100家“农家店”获得省级免检资格。这标志着该县新办的100家“农家店”通过了省级验收。至此,江苏省金湖县已创办“农家店”183家,全县118个村村村都有了“农家店”,村平“农家店”为1.55个。“农家店”村覆盖率为155%,覆盖率名列江苏省前茅。让金湖县37万农民在自己的家门口就能进入超市自由挑选商品,享受城市居民购物待遇。
为确保农民在家门口就能进入超市自由挑选商品,享受城市居民购物待遇。金湖县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兴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文件精神,积极建议县政府在金湖县搞“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试点。
为确保村村都有“农家店”。将“农家店“办到农民的家门口。金湖县供销社于2005年、2006年先后在全县镇、村创办了183家“农家店”。使全县118个村村村都有“农家店”。
为让农民在家门口购买到货真价实商品。金湖县供销社非常重视店主的选聘和店面挑选工作。该社决定店主必须品行端正,近几年来未被工商、税务等部门查处过,在镇、村有一定的信誉,优先选聘党员干部,下岗的党员干部,县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担任店主。该社还成立货物配送中心。“农家店”的商品配送必须符合国家商务部的规定配送率。该县规定“农家店”必须做到“六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店面形象,统一超市货架,统一进货渠道,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确保货真价实。对不符合商务部规定申报标准的商店,坚决不予申报,确保申报的“农家店”全部符合国家标准。日前,该县2006年新办的100家“农家店”由于申报严格把关,全部一次性通过市级、省级验收。(滕清华)
(来源:新华报业网/作者:滕清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