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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镇江13日电 记者今日获悉,镇江市正式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提高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待遇,引导小病就地、就近在社区治疗。
此次出台的具体政策如下:一是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超过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降为15%,社会统筹基金支付提高到85%。二是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一律免收诊疗费。使用的社区常用药品,取消个人先自付10%、20%、30%的政策,改为直接按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打卡支付。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执行“惠民医院”优惠政策。救助对象在定点社区住院治疗时,减半收取需由个人自付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四是市区所有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使用的药品实施统一招标采购,并以零差价提供给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五是市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强化辖管范围内的医疗救助对象和“5060”老人的健康体检工作。
(裘 丽)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