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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最近,灌南县制定非人大任命干部作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对参加考试的对象、内容、形式、纪律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参加任前法律资格考试的对象为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非人大任命的干部。考试内容主要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考试一般在拟任用对象公示期间进行。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经考试合格者,颁发《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对考试不及格者,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然不及格的,一年内不得提名任命职务。
(来源:新华报业网/作者:观思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