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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首部商号保护地方性法规
2007-02-28 16:11:20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2月28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首部商号管理和保护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该法规配套的《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也已被浙江省政府正式批准,并于3月1日起一并实施。

  《规定》和《办法》对知名商号的申请前提、认定条件、考虑因素、评审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首次对同一登记机关名称含行业表述或不含行业表述商号间构成“近似”的情形、企业“同行业”的情形予以了明确,对商号与驰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相同或近似引起权利冲突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对于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浙江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对该商号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的全方位保护。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和《办法》的实施将给大企业、名企业、好企业提供合法权益保护,使所有企业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得到同等的约束和监管,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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