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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闻农民工涨工资
2007-02-28 21:23:14 新华报业网


 

  报载:记者从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获悉,由于南京最低工资水平的限定,今年市场内岗位最低工资基本都在750元以上,一般岗位都达到800—1200元,比去年同期上涨了近100元。而技能型工种的工资浮动性比较大,一些企业给出的工资在1500元以上,有的企业则给出了3000元∕月的高薪。(2月27日《江苏经济报》)

  农民工工资比去年普涨100元,虽然数量不多,但增幅还是比较大的。这无疑是一条利好消息。农民工肯定高兴,我们这些工薪阶层也不例外。

  有人说,农民工是卖苦力的,特别是那些搞建筑、搞搬运以及从事环卫的临工,劳动强度非常大,付出也特别多,一个月苦下来拿千把块钱工资并不算多。实事求是讲,就目前情况看,农民工的劳动付出与所得到的报酬是不相称的,工资价值远远小于劳动价值。鉴于目前用工制度、工资保障制度还不够健全、规范的条件下,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的合理报酬问题,也许有一定的难度。

  现在一些城市虽然规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发工资的主动权掌握在老板手里。农民工在工资问题上讨价还价,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已记不清那一部电视剧中,有个农民工欲加薪,才说了几句,就遭到老板一顿训斥:“三只脚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有的是,你不想干就走!” 企业的状况、劳资的关系制约着工资的发放。在中国有的是廉价劳力,你不想干他人愿意干。在这种情势下,南京的一些部门和企业主动给农民工加薪,确是难能可贵的。这至少说明农民工的劳动价值在逐步提高。

  最近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文章中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必须认识和把握好两大任务:一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极大地增加全社会的物质财富;一是逐步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极大地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促进社会和谐。应该说,给农民工加薪,努力改善他们的地位,使之乐意融入城市,这是实现“两大任务”的题中之义。农民工作为一支新兴的工人队伍,他们的情况如何,对于推进城市的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关系极大。因此,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高度,热情关注和切实做好农民工的工作,在用工制度、劳动保障、福利待遇等方面,帮助他们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新华报业网/作者:沈仰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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