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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3月1日,常州市财政局发布消息,今年起该市将安排专项财政经费,对自愿提出申请,且尚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职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见习单位实训费补贴和职业见习学员意外伤害保险费,引导和鼓励未就业青年通过职业见习积累职业经验,促进青年就业。
据介绍,符合要求的青年职业见习对象为具有常州市区城镇户籍,年龄在18至25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到30周岁),自愿提出见习申请的尚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见习期限为3—6个月。见习单位由该市劳动、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来源: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作者:唐传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