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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商业中生活保障型业态应列入公共服务范畴
2007-03-02 10:40:51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1日表示,社区商业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保障型业态和业种,基本属于微利亏损行业,应列入公共服务的范畴,在进入初期,更需要政府予以一定支持。

  姜增伟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社区商业工作会议上说这番话的。

  他说,社区商业建设的难点之一就是涉及多个部门,实践表明,只要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就能收到成效。商务部将进一步加强与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建设部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共同研究制定发展社区商业的相关扶持政策和资金支持方案。

  他表示,发展社区商业要因地制宜、因住而商,充分考虑社区的规模、类型,社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消费层次、文化品位,以及周边地区的商业环境等多种因素。老社区、消费水平较低的社区要从完善社区商业网点和设施,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服务需求入手;新社区、消费水平较高的社区要着力于社区商业服务功能的提升,大力发展各种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综合消费需求。另外还要注重社区商业精神文化建设,以社区文化建设促消费,通过建设特色社区、品牌社区提升社区商业形象,培养社区居民的综合消费氛围。

  据悉,目前国家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已达153个,覆盖除西藏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70多个城市,省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数量已突破500个。

  

  

(来源:新华网/作者:记者 雷敏 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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