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知,满足条件的三类人群在这个月底可以办理公积金房贷了。目前,公积金管理处正在协调具体细节,开始时间大约在今年3月底。这三类人群包括: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具有执业资格的自由执业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有工资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
公积金管理处表示,未来这部分人群在办理房贷之前需要签订自愿缴存协议。协议约定了支取条件,其中规定贷款前的缴存余额为两年。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