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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崔琳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提案,建议推行公务用餐费用公示制和实名制,让公务招待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加强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让公款吃喝成为公务员工不敢触犯的“高压线”。(3月3日人民网)
公款吃喝是个顽痼,多年来一直被公众所诟病。有关部门对公款吃喝一而再三而三的下文限止,仍未收到预期的效果,公务接待在我们这样的国度里要想全部禁止,从目前的现状来说不可能一次就能到位。怎么才能使公务接待限止于合适的程度,政协委员的提议不失为一种好办法。
首先,使接待单位和接待者有所顾虑,这种公务接待不是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想喝什么就喝什么,它得有个交待,公示和实名,让千百又眼睛盯着看着,这种公款吃喝很难大口大口,无所顾忌的咽下,更能履行节约,自律在合情合理范围。
其次,被接待者也能体谅接待者的苦衷,不应接待档次不高而从内心埋怨接待者。更有效的是,作为被接待者同时也要接受公众的监督,其真名也要列入公示范围,即使被接待者想吃个痛快,也有很大的压力,所以使其不敢、不能。同时还能劝阻接待单位适可而止,达到双方理解配合。
再次,实名公示制的接待费真实性更强;那些人参加,在什么地方接待,花费了多少,明明白白,避免过去那种招待费是个筐,那些不能报,那些不好报的费用往里装,能有效防止腐败的行为。
第四,能把一些官员从酒桌上解脱出来;公示和实名,喝酒不能随心所欲,喝酒的气氛就不在那么浓厚,很多官员碍于面子,蛮逞硬灌的现象就会减少,酒误事,酒误身也就随之得到缓解,更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身体。
第五,公示和实名监督更及时更到位;那些人吃了多少,那些人喝了多少一目了然,公众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进行质疑。纪检监督部门也不用费那么多周折,直接了解当事人,透视公款接待的全过程,更为有效的防止和制止大吃大喝。
第六,能减少接待的次数和费用,吃喝要由人评头论足,一些可接待可不接待的费用就能节省,防止滥接待、本地接待、与工作范围没联系的人情接待。
当然仅仅靠实名和公示还不够,有关部门必须制定合理的接待标准,健全严格把关的审批程序,审计监督部门还得时常跟踪检查,看其公示的数目是不是准确,接待标准有没有超标。另外对超标者要严厉查处,不能因为公事招待而网开一面,不然即使有再好的监督也落实不到实处。
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推行公务用餐费用公示制和实名制,让公务招待接受审计和群众监督,是个好办法,值得一试。
(来源:新华报业网/作者:罗瑞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