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江苏 教育 房产 旅游 时尚 政策 汽车 健康 宠物 婴幼 论坛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娱乐文化 体育新闻 财经报道 媒体评论 长三角 网文精粹 图片新闻 天下搜奇 专题

您的位置:首页>娱乐新闻

李宇春代言商品涉嫌欺诈
2007-03-07 07:52:29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因为代言某品牌电脑被告涉嫌欺诈,昨日有消费者向李宇春讨说法,希望“人气王”为代言行为道歉。

  李宇春走红后代言商品从饮料到牙膏,从手机到电脑,不一而足。大把赚钱的同时,也遭到颇多非议。日前,就有消费者在天涯论坛明确指出,其代言的电脑被告欺诈,李宇春应该向公众道歉,“代言的时候除了讨论报酬之外就没调查过产品质量吗?如今,那些因李宇春的广告而去购买的消费者,还有那些除了付出金钱同时付出感情的玉米们是否应该讨个说法?”记者调查得知,去年11月初,国内首起“假迅驰”诉讼案在长沙开庭。湖南大学生李卓晗称花钱买到的带迅驰标签的某笔记本电脑不具备迅驰功能,因此他认为这是欺诈行为。当年11月23日,西安消费者孟先生也以所购电脑涉嫌虚假宣传,将该电脑厂商告上法庭。目前这些案件都在等待判决,而两起案件涉及的电脑正是李宇春在2005年正式代言的国产品牌。而她的代言合约将在今年8月到期。律师张妮认为消费者的要求合乎情理,“虽然现在法律对明星代言的规定还有漏洞,但既然为人家做广告,对产品应该有起码的审查义务,因为很多粉丝可能就是出于对偶像的信任而购买了产品。”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作者:王文)

相关文章


新华报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本网站页面设计制作:南京世纪恒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