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我惹了这么大的祸,都怪我算错了账。但我发誓从来没想到去杀人。”法庭上,一听自己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35岁的王某吓得连忙辩解。 “我做事还是蛮谨慎的,骑摩托去城里干活,没有出过事。就是那一次……”王某是六合区一个体木工,今年1月23日傍晚,王某开着摩托车从南京返回六合途中,因刹车不及,将横穿马路的77岁老太撞倒。在路人的指责下,王某将老人扶坐到摩托车上,并对旁边的路人说:“我送她去医院。”说完,王某转而沿着乡间小路行驶。王某走后不久,一名疑惑的行人报了警。王某害怕承担责任,同时担心没钱付医疗费,在送老人的路上,将呻吟着的老人抛在田边草地上后逃离。当晚6时40分左右,过往群众发现老人后再次报警,刑警赶到现场时老人已死亡。 王某回家后对老婆说:“今天把一个老太撞伤了。”老婆问他有没有送医院抢救,他说把人扔到胡桑田边了。老婆要他立即去救人,在妻子的督促下,王某骑自行车去救人。快到丢弃地时,王某看到现场有灯光闪烁的警车,吓得躲在一边,直到次日凌晨4时才回家。 王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决定自首。在警方讯问时,王某算起了经济账:“将老太送到医院,起码要花几百元钱,甚至要上千元,没法子才将她扔到草丛中,遇到好人能救她,我也就省得花此冤枉钱……”办案人员表示,王某撞人受伤最多只需承担医药费,应该不会超过1000元,其他责任不大。何况老太横过马路也要承担一定责任。王某肇事后丢弃伤者的行为,不但涉嫌故意杀人罪,还须承担巨额经济赔偿责任。 (来源:/作者:荣生 冒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