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对公务车超编、超标配备等问题进行规范和改进,其中明确规定: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7月15日《新安晚报》) 其实,安徽省新出台的公务用车制度根本称不上制度创新,原因是各级政府对领导干部的用车标准早就有明文规定。早在1994年,中央出台了《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然而,13年过去了,中国汽车市场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汽车工业迅猛发展,轿车新车型层出不穷,排量不断丰富,价格更是大幅跳水。作为规范公务车采购“尚方宝剑”的配备标准,显然已成了过时的“老皇历”,不能适应现在市场的变化。 政府汽车采购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2005年全国实际政府采购规模为2927.6亿元,汽车总规模高达500亿元左右,约占总采购规模的17%。 既然产品在丰富,价格在下跌,油价在上涨,路况也在好转,那么,沿用十多年的公车采购标准为何依旧“雷打不动”?笔者以为,有关管理部门应从建立节约型社会角度出发,对政府公务用车采购管理办法尽早进行完善与修改,尽快在执行层面对公务车采购的价格上限、油耗指标上限等作出新的、更加严格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