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报讯 日前,市民王先生反映,他的房子今年5月初准备装修,他打算把单层彩窗换成双层的塑钢窗,没想到惹来一堆麻烦。“我叫了在光华门装饰市场附近的一家门面店的老板万师傅来量,初步估测需16平方米的材料,总价三四千元,我就给了他200元定金!”王先生说,隔了一天他发现自家再加装一层彩铝纱窗就行了,没必要换窗户,就打电话给万老板。“他说已经进了1万块钱的材料,不做的话就要赔钱了。可我跟他之间还没有任何书面合同,怎么就要我赔钱呢,顶多200元定金不要了!后来为了这个事,他打了至少五六次电话给我,还找到我家里来,可以说对我的生活构成了骚扰!”王先生说。 昨天记者找到了万老板。“两天之后他才给我打电话不做窗户了,我哪来得及反应啊!我们这行靠的就是互相信任,你说他这么一弄我能不要他赔损失吗。之后我是打过两次电话找他交涉此事,并上门找过他一次,但这根本不是骚扰!”万老板表示。 对此,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认为,当初谈做窗户一事时,万老板和王先生之间的口头协议是有效的,在王先生违约的情况下,万老板可选择向对方索要违约金或是不归还定金。如万老板认为200元定金还不能弥补自己的损失,可收集证据证明实际损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不过马律师提醒,如万老板在无法证明自己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只能不归还定金,而不能索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