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南京晨报》17日报道:前天下午3时,河西万达华府附近一幢正在封顶的楼房,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突然从11楼楼顶掉下,重重地摔到地上,当场身亡。据警方了解,该男子系一名建筑工人。昨天,他正在楼顶展开封顶作业。没想到,一脚踩滑,就从楼顶摔了下来。 一工人从高处摔下不幸遇难,悲剧令人痛惜。更令人痛心的是这样的悲剧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的!倘若其当时将安全带系在身上,危险性就将大大降低。 在这一事件中,当事者本人固然有一定的过错,而令人深思的是相关单位和部门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呢?著名的“海恩法则”表明:在一起重大事故下有29起事故征候,而且在其下面还有300起事故征候苗头。高空作业无疑是一个相当危险的工作,必须要求工作人员具备扎实的防护技能,作为用人单位来说,有责任、有义务培养员工的这种意识。若公司平时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一旦发生类似现象,及时处理,甚至将当事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等,都要比出事好得多。还有职能部门,日常有进行过严格监管没有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