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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为何多以悲剧收场



2007-07-23 08:20:35
  多次向开发商索要工钱未果后,河北省景县景州镇元小王村的包工头曹勇17日服毒身亡,其家属将其尸体抬到开发商家里抗议。景县公安局20日零时30分以曹勇家属“非法侵入个人住宅”为由,出动五六十名警察,将曹勇尸体强行拉走。曹勇的弟弟曹蕾与妹妹曹建军当场服毒,曹勇的叔叔下落不明。(7月22日《新京报》)

  又是一场触目惊心的讨薪悲剧!类似悲剧,不是什么新闻!诸如因为讨薪而上吊的、喝药的、跳楼的、爬塔吊的举不胜数,或者有讨薪者怒打、残杀欠薪者,或者有欠薪者雇凶暴打讨薪者等案例,充斥大大小小的媒介,从而让公众“见多不怪”了。

  最近几年,建设领域讨薪事件是社会矛盾的“重头戏”之一。对于该领域,无论是分包工程,或是承包劳务,一般签订权责明晰的合同。但让社会匪夷所思的是,权责分明的讨薪行为,为何常常狼藉为“一地鸡毛”,上演为一出出人间悲剧?譬如,河北包工头讨薪未果自杀案中,自杀者曹勇与河北金坛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协议,明确了标的额及其付款方式与期限,这份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谁违约,受害者应该寻求司法救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假如这样,这出人间悲剧肯定能够避免。

  现在的社会,真正是法盲的没有几个,但讨薪时,讨薪者为何往往选择依靠“自己的力量”,甚至不惜选择自杀等手段,而不是选择法律的正义之剑?对此,我们不要简单抱怨或者盲目谴责讨薪者的“无知”或“不理性”,他们对法律的不敬畏和不信任,不是他们主观认识使然,而是现实让他们对法律“敬而远之”。曾有不少农民工、包工头向笔者愤懑谈论维权“线路图”———找开发商或施工单位,单位让你滚蛋;找政府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推诿扯皮,让你跑断腿也解决不了问题;找仲裁部门,调解往往沦为“马拉松式”的扯淡,于事无补;诉讼法院,法院审理的高成本、时间长,让讨薪者望而却步。更有甚者,打官司,往往是赢了官司赢不了钱。一些讨薪者在大街上公开叫卖“法律白条”的新闻就是典型的范本。所以,当今社会很多讨薪者,往往相信自己,而不相信政府和法律,于是,各种讨薪乱象粉墨登场,社会矛盾凸显,上演了五花八门的讨薪悲剧。

  解剖“讨薪悲剧”这只麻雀,我认为政府管理上的越位、错位,以及法律的缺位,是讨薪悲剧上演的根源。杜绝讨薪悲剧的再度上演,关键是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市场秩序的治理与整顿,规范各类合同文本的签订,建立预防拖欠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拖欠。

  

作者:惠铭生/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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