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行政机关对待有利的职责(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就像橄榄球比赛一样,你争我夺;对待利益不大的职责,就像击鼓传花一样惟恐落在自己身上。”这是最近有关专家对部门利益膨胀现象所作的辛辣描绘。总之,无论是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是从如何抓住中国发展的黄金战略机遇期来看,现在是遏制部门利益膨胀的破题之时了。(7月25日《瞭望》新闻周刊) 政府部门应是公众利益的主体,只能从公共利益出发,而不能追求特殊利益和个人利益。遗憾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偏偏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大肆追求部门利益,最大程度地争夺收费权、审批权、处罚权等等,然后利用这些职权攫取利益,再以集体的名义中饱私囊,比如设立小金库、发放福利。 有论者认为,部门利益的膨胀很有可能导致某些群体性官员腐败事件,而且在缺乏完整、科学的自下而上的权力监督机制的情况下,其“利益均沾”的特点会弱化来自部门上级、同僚的监督,从而增加反腐成本。 部门利益膨胀滋生腐败的例子可谓多矣。去年10月11日《中国青年报》就报道了一例:安徽省林业厅原厅长唐怀民因腐败“落马”,此前,云南省林业厅原厅长李圭因受贿17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这两起消息的共同点在于,一般行贿人是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但以上两起受贿案中,行贿主体许多是基层林业部门,他们用公款行贿,获取的是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而这些利益并非都是不正当利益。看来,一些人就是栽在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上。 该如何破除部门利益?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认为,破除部门利益的改革必须尽快解决,破除部门利益是治理腐败最重要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