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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速度有“硬规定”



2007-09-29 08:39:30
  输液速度应根据患者年龄、病情、输液总量、输液目的和药物性质等多方面情况来确定。一般要求成年人输液速度在40 60滴/分钟,儿童、老年人速度不宜超过20 40滴/分钟。患有心脏(特别是心功能不全)或肺部疾病的患者,输液速度更要慢,以免因心脏负荷加重而引起急性心衰或肺水肿。

  另外,不同药物对输液速度也有要求,比如抗菌药物中的万古霉素、克林霉素以及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洛美沙星等喹喏酮类药物,输液速度都不能过快。如果补钾过程中给药速度过快,很可能使心脏骤停,有生命危险。

  当然,也不是输液速度越慢越好,有时则要根据病情加快输液速度。比如,临床通过快速补液来抢救血容量不足的休克病人;通过快速静点甘露醇来救治颅内压增高的脑疝病人。因此,静脉输液的速度应由专业医护人员调整,病人和家属切不可自行随意调整,以免产生严重后果。

  

作者:孙福生/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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