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南京晨报 > 内容
 

司机翻车被砸死引发死因纷争

村民指控是稽查人员追车惹的祸,但稽查坚决否认追赶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2008-01-18 06:59:48
    昨天下午1时30分,省道122南京江宁汤山街道孟塘村段附近柏庄路的稻田里,一辆大货车侧翻在地,司机被货车活活压死在车下。
    目击者现场向警方指控,大货车司机是为了逃避江宁区一辆交通稽查车追赶,慌不择路逃到小路上失控出事的。稽查方面相关负责人否定了这一说法。
    【疑问一】
    稽查人员有没有追赶大货车?
    事故现场,只见一辆苏AA6664的大货车侧翻在地,大货车后方田埂上一根水泥电线杆,被大货车冲下田时连根撞倒后碾轧损坏,电缆线被拉断。大货车驾驶室下,司机被压在下方。据了解,被大货车侧翻压死的司机姓彭,今年45岁,为当地一个农民。
    现场不少目击者指控稽查车追拦大货车,他们主动向警方和记者陈述这一令他们吃惊的过程。当地村民张凤峰说,事发时他正好从省道汤龙路准备回家,看到这辆大货车由北向南急速行驶着,车速在80迈以上,而在大货车后面,一辆车牌号为苏A4E911的红白相间、车身上写着“中国交通”的桑塔纳稽查轿车,正在追大货车,稽查车上不时有人向大货车司机叫着:“停车!快停车!”大货车没有减速,继续加大油门往前开。
    后据了解,苏A4E911交通稽查车是江宁区交通局下属交通稽查执法大队的,此说法得到该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陈志发秘书的证实。
    苏A4E911交通稽查车当时到底有没有追大货车呢?昨天晚上9点30分左右,该局交通稽查执法大队的戴大队长对记者解释说,近日他们在省道122孟塘村段设了一个稽查点,在这一带执法。彭某的大货车已半年没有交养路费了,昨天下午当彭某驾车途经稽查点时,突然看到了执法的稽查车马上便逃,随后逃进乡村小路上翻入稻田中。那么,当时稽查队员是怎么知道大货车司机没交养路费的呢?此疑问没有得到证实。
    【疑问二】
    大货车正常行驶为何突然急速右拐?
    目击者当地村民张凤峰说,当时,大货车在省道上车速加快,稽查车也加快速度,那追截的场面太让人害怕了,稍有闪失两车一定相撞。桑塔纳稽查车在后面追了约500米后,两车并齐,稽查车在大货车左侧,这时途经与省道相连的柏庄路路口,大货车紧急向右一拐,拐进了柏庄路上向西狂奔。“轰!”由于柏庄路狭窄,大货车一头撞倒了水泥电线杆,接着大货车失控“哐当”一声冲进稻田,司机彭某从驾驶室内抛出,被侧翻的大货车砸在车下。
    该局交通稽查执法大队的戴大队长说,彭某应该是右拐回家的。这个说法,很多村民予以了否定,他们说彭某的家在事发地前方的一个村庄里,这条名叫柏庄路的乡间小路无法通达彭某的家,同时,这条路的前方特别窄,不具备彭某所驾驶的大货车通行的宽度。按一个驾驶员的正常判断,拐弯要减速,但从大货车撞倒电线杆、冲入稻田侧翻等情形看,当时车速一定很快。
    【疑问三】
    事发时为何稽查车停在路口附近?
    从现场勘查案情的江宁公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民警口中获悉,有这样两个细节:一是,他们在接到报警的第一时间便赶到了现场。由于当时司机被压在侧翻的大货车下,生死未卜,救人要紧,他们迅速调来了吊机将大货车吊起,救出司机,但司机已死亡;二是,当时他们赶来后不久,那辆苏A4E911稽查车就开走了。
    为什么事发时,苏A4E911稽查车也停在事故现场不远处的省道122与乡村小道交叉的路口附近?
    对此,该局交通稽查执法大队的戴大队长的说法是,因为车上的稽查人员看到彭某所驾驶的大货车侧翻,停车想去救人的,一看人压在车下不行了,就没有去救。
    【疑问四】事件真相究竟是什么?
    事实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江宁区交通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的陈志发秘书说,对这辆稽查车昨天下午是否追截过大货车一事,目前局里有关部门正在配合交警调查。
    现场勘查案情的民警介绍说,对于当地不少群众称他们目击轿车追截大货车的过程的说法,警方已经作了笔录。但到底情况是否如村民所说的那样,对村民所指控的案情是否成立,警方还要做详细的调查。村民王学兰、村民张凤喜等人说,他们愿意作证———稽查车肯定追赶大货车的,他们绝不愧对自己的良心。
    □新闻延伸
    没有利害关系目击证人证明案情可成立
    针对大货车侧翻稻田压死司机,村民指控是稽查追车惹的祸一说是否成立,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马伯元律师认为,如果目击者所述情况属实,只要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目击证人证明,案情即可成立。执法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可以追截相关车辆,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都有规定,任何执法车,不管在什么路段上执法,都不可以追截相关车辆,因为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即便执法车追违章车也不行。(请报料人来晨报领信息费)

作者:卢斌/来源:南京晨报

关闭窗口

 

转载请注明出处“《南京晨报》 新华报业网”


 
本报简介投稿信箱广告资费征订指南  联系我们


新华报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本网站页面设计制作:南京创双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