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南京晨报 > 内容
 

短讯



2008-01-19 07:54:41
    离婚男赖女儿的抚养费前妻不停申请强制执行
   每次讨抚养费都要法官“保驾”
    晨报讯(记者冒群)“孩子几年的生活费,除了刚离婚那年付的1000元外,其余的都是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你告一次,他才给一次。”离婚后,为了替女儿讨要抚养费,周女士没少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离异父亲不愿支付抚养费
    周女士与前夫曾在同一家纺织厂工作,后来,前夫辞职下海,而周女士下岗回家抚育女儿。5年前,女儿玲玲2岁时,周女士与丈夫刘某感情破裂离异,前夫刘某承诺每月给女儿玲玲150元抚养费。
    转眼,玲玲上了学,前夫给的抚养费还是每月150元。周女士多次要求增加抚养费均遭到拒绝。只有微薄下岗工资的周女士认为,靠这点抚养费难以维持女儿生活所需,便以玲玲的名义打起了增加抚养费官司。
    经法院调解,前夫答应每月的抚养费增加至200元。然而,调解后,前夫刘某便断了女儿玲玲的抚养费,人也搬了家。周女士费尽周折寻找到前夫,但已经再婚的前夫表示,自己现在刚结婚,暂时无力支付女儿抚养费。
    一遇法院执行他就躲起来
    母女俩无奈之下只得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刻展开行动,但刘某此刻早已更换了手机号码,并将原住处租了出去。根据别人提供的线索,刘某在拿房租时被守候的法官抓住,母女俩得到了拖欠的1500元抚养费。
    一年后,刘某故伎重演,拒不见上门讨要抚养费的周女士和玲玲。母女俩只得第二次申请强制执行。在传唤刘某拒不到庭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凌晨出动,在被窝里揪出了刘某。在法律的威慑下,刘某支付了拖欠的抚养费,并承诺以后一定按时给付。但此后,刘某又一次做起了“老赖”。
    不久前,玲玲第三次随母踏进了法院的大门。据母女俩反映,刘某的住所已被动迁。执行法官立即赶赴动迁部门了解情况。执行法官赶到了银行,查到了刘某的账户,好在账户内还留有动迁款近15万元。
    女儿感叹“终于可以不见他了”
    不能再让母女俩为了抚养费东奔西跑了,执行法官通知周女士立即更改申请执行的标的,写明要求执行直至18岁的全部抚养费。执行人员在刘某的账户上采取了扣划措施,将全额执行来的抚养费交给这对母女。“终于可以不见他了。”玲玲拿到钱后含泪表示。
    车祸后男子扔下保险箱就跑
    原来是个大盗警察根据一把钥匙破了案
    晨报讯(记者高文玉)从单位辞职时,方某起了坏心眼,偷偷配了单位的大门钥匙,然后和同伙盗走了单位装有大量现金的保险箱。没想到,他们得手后却在半路上出了车祸。
    2007年12月31日19时,秦淮区晨光路上,一辆助力车因闯红灯与一辆桑塔纳轿车猛烈相撞。助力车上的两名男子顾不得伤痛,仓皇逃逸,现场留下一辆无牌照的红色金城助力车和一只白色保险箱。桑塔纳轿车驾驶员陈某随即拨打122报警,交通民警将车和保险箱运回交警队,并在助力车内发现一把钢锯。
    由于车和保险箱经过搬运,技术人员没有提取到痕迹物证。2008年1月4日,民警接到双桥新村一家机械厂报案:在元旦放假期间被盗一只白色保险箱(内有现金7000元)。经过核对,交通事故中被丢下的保险箱就是该机械厂被盗的。技术人员立即对现场认真勘查分析,认定现场的进出口只有一个,但是铁门的门锁完好。机械厂负责人告诉侦查人员,去年12月31日下午离开时门是锁的。大门的钥匙只有一把,并由他保管。办案民警让其出示钥匙,发现是一串钥匙,该负责人说,本厂工人经常骑其摩托车出去买东西。据此,警方判断肯定是内部人员作案,便让其提供工人和离开人员名单,并获取相片,制作成辨认照片让驾驶员陈某辨认。陈某一眼认出照片中的方某就是骑助力车的人。
    民警赶往六合,在方某家门口守候,将其抓获。方某交待了事先偷配钥匙、准备钢锯,伙同阮某、孙某盗窃保险箱的犯罪事实。没想到,得手后却在半路上撞上了陈某的轿车。他和一名同伙顾不得伤痛,就扔下助力车和保险箱逃命。根据方某的交代,1月5日凌晨,警方又在六合马集将阮某、孙某抓获。
    口香糖塞锁芯5贼狂盗20起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晨报讯(记者高文玉)用口香糖塞住锁芯,然后撬防盗门入室盗窃,5名男子先后作案20起。日前,南京鼓楼警方将这个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团伙一网打尽。
    2007年9月17日上午8时40分,家住鼓楼区西康路的金某离开家中,9时10分回来时发现防盗门被撬,家中被盗金项链、钻戒等物价值11000余元。10月30日17时10分,家住新模范马路的刘某回家时发现防盗门被撬,家中被盗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现金3000元等物。短短一个月内,南京市就先后发生类似案件20起。
    2007年10月30日晚19时,民警将张伟明等5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当场缴获大量金银首饰、笔记本电脑等被盗物品。
    少管所里得奖
    17岁男孩获减刑
    晨报讯(通讯员刘畅记者刘颖)“还有6天我就回家啦!”17岁的周越(化名)在少年犯管教所已经3年多了,作为2007年服刑人员先进个人,昨天周越等5名少年犯人生中第一次走上领奖台。
    在南京团市委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的“春雨行动”之际,昨天2008年度南京“正苗工程”帮教大会在江苏省第一少年犯管教所内举行。周越来自南京市秦淮区,2004年,刚14岁的周越就经常打架闹事,家里人根本就管不住他。9月26日凌晨,周越冲动之下就和朋友动起了手,操刀把朋友捅了,年仅14岁的他被少年法庭判处4年有期徒刑。昨天记者面前的周越已经不愿意谈及当时伤人的细节,那对他来说是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周越说,这几年在少管所学到很多东西,以前的事他只想尽快忘记。
    因为表现优秀,南京市法院去年对周越作出了减刑8个月的处理,最近他一直处在要回家的兴奋中。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关闭窗口

 

转载请注明出处“《南京晨报》 新华报业网”


 
本报简介投稿信箱广告资费征订指南  联系我们


新华报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本网站页面设计制作:南京创双捷信息系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