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因为1块钱的摊位费,菜贩林福平打伤了工商所协管员朱小民夫妻,继而又引发了万元的赔偿官司。最近20天来,当事三人的日子很不好过。好在诉前调解机制帮了大忙,昨天,双方在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握手言和。
多收1块钱菜贩不同意
朱小民是受聘于南京某工商所的协管员,平日里的工作就是去菜场收摊位费。今年初的一天,朱小民因为有事,便将收费的活儿委托给自己的老婆黄雅梅。当黄雅梅来到菜贩林福平的摊位前要求收费4元时,马上遭到反对。“我在这里摆摊卖菜,天天都是3块钱的摊位费,你凭什么要多收1块钱?”林福平质问。“你自己也不看看,你的摊子比别人大,多加1块钱不是正常的事吗?”黄雅梅坚称自己有理。原来当天,林福平比往常多带了一筐菜,占的摊位自然要比过去大一些。但林福平不认为这是“涨价”的理由,“这摊位能大多少,我们卖个菜也不容易!”
双方起冲突菜贩一个打俩
双方谁也不肯退让一步,僵持了一会儿,然后就开始动手。林福平打破了黄雅梅的头。丈夫朱小民听到消息后,火速到现场“支援”,也被林福平打伤了,夫妻俩光医疗费就用去了3000多元。“这人太横,我们去法院告他(林福平)!”几天前,一份索赔1万元的诉状,递到了桥林法庭的立案窗口。
法官诉前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找来林福平谈心:“你自己说说看,这件事你有没有错?”林福平坦言,“打人肯定不对,但在当时,他们两人合起来动手,我也要防卫啊,可能过头了”,此外,他解释自己经济能力有限,对方要价太高了。
法官又去和朱小民夫妻谈话。夫妻都觉得很委屈,但法官向他们指出,黄雅梅并没有资质去菜场收摊位费,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行为是不合行政法规的,夫妻俩也是有过错的。经法官这么一说,朱小民两口子态度也不再那么强硬。
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昨天,林福平给付了朱小民夫妻4000元赔偿,人身伤害纠纷就此了结。“这样好啊,马上就过年了,真的闹上法庭,谁心里都不痛快!”双方都这么说。
据了解,自2007年初起,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在立案点试设人民调解窗口,在立案后7天内组织人员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1年来成功调解212件民事纠纷。(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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