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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送醉酒女孩回家却带到宾馆发生关系

大学生酒后乱性被判三年



2008-02-05 08:17:41
  一名在校大学生,在与朋友一次聚会后,将一名19岁少女灌醉,当晚他借口送醉酒女回家,最终在南京某宾馆内夺走了少女的初夜,近日,这名大学生被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宣判有期徒刑3年。
    少女喝醉无法回家
    2006年6月一天晚上9时许,正在南京某大学读书的李永(化名),乘坐同学王飞(化名)驾驶的汽车,接上王的高中同学,19岁少女赵颖(化名)至南京市某酒吧喝酒。出于同学感情,赵颖无任何推托和戒备,三人一起饮酒至深夜。
    不胜酒力的赵颖根本不是王、李两人的对手,李永越看她不能喝酒,越是频频敬酒,碍于情面赵颖对李永的敬酒来者不拒,很快烂醉如泥。王飞见状连忙与李永开车送赵颖回家,可一路上因赵颖醉酒,不知道家的具体地址无法回家。李、王二人见无法将赵颖送回家,便将她送到南京某宾馆住下,王飞让李永在宾馆内看护赵颖,自己离开了宾馆。
    睡梦中被人侮辱
    19岁的赵颖身材高挑,长得漂亮端庄。事发后,在赶来的两名女友陪伴下,她一直呆在宾馆,等待解决此事。提起自己的不幸,她说那天醉得十分厉害,无法左右自己了。
    “整个过程,我一直迷迷糊糊,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赵颖说,“刚躺下后约过了半小时,我被下身的一阵剧痛惊醒。睁开眼一看,一个男人趴在我身上。”赵颖表示,自己虽奋力挣扎,无奈全身无力,“我也不敢喊,怕他害我”。随后,该男子起身,把赵颖身上衣服拉好,然后自己穿上裤子和上衣,坐在房内。
    “我当时很害怕,不晓得该怎么办。”赵颖说,经过一番挣扎后,她还是从床上冲了起来,鞋子都没穿,就冲出房间,再一回头头脑清醒了,这男人不就是自己同学的同学,前晚一起喝酒的李永吗。在赵颖再三追问下,李永承认了自己趁赵颖醉酒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我还是处女,你毁了我今后一生……”赵颖无法接受这一事实,于是,她打电话给朋友。随后,在朋友的鼓励下,她拨打110报了警。
    男大学生被判刑
    事发后,当事男子李永被警方带走询问了事发的情况。李永说,事发前,他本应离开宾馆,可同学王飞硬要他留下来照顾她,随后王飞走了。
    李永与赵颖在一个房间内,一开始他躺在赵颖相邻床上休息,直到凌晨,赵颖称她口渴,要喝水,于是,他去倒茶。倒完茶后,他把赵颖一把拉起,可她坐不住就去扶她,赵颖胸部多处裸露在外,李永心怦怦地跳并抚摸她。看到漂亮的赵颖,当时才20岁的小伙子李永,没把持住,随后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近日,经法院审理,李永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向受害人赵颖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3万元。

作者:/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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