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晨报讯 虽然手上握有欠条,可在梁师傅眼中,这无异于一张废纸:“这张欠条是项目经理打给我的,现在他消失了,装饰公司也不肯认账。”装饰公司给出的理由是:工资欠条是项目经理离职后打的。
梁师傅被欠两万元
梁师傅在南京一家装饰公司工作了五六年的时间,主要承包该装饰公司的油漆工程。几年下来,公司欠着他近两万元的工资没有支付。提起这笔钱,梁师傅便不住叹气:“其实这笔工资已经欠了三四年了。”
装饰公司不认欠条
据梁师傅介绍,2003年年底,装饰公司仍欠着他15000元工资。多次讨要之后,项目经理最终给梁师傅打了一张欠条,其中写明梁师傅工作量属实,欠其工资15000元。转眼间四年多过去了,梁师傅手中的这张工资欠条俨然成了一张白条。项目经理早已离开该公司,推三阻四不肯露面;装饰公司则不肯承认欠款事实。一万多元的工资,让梁师傅望眼欲穿了许多年,可至今尚未讨到一分钱。对此,装饰公司的解释是,这笔债务是项目经理离职后出具的,属于项目经理与梁师傅之间的个人债务,与装饰公司毫无关系。
律师:欠条仍是证据
南京金路律师事务所袁江生律师认为:该欠条如确属项目经理离职后向梁师傅出具的,那么项目经理出具该欠条属个人行为,对公司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该欠条可作为公司欠发梁师傅工资的一个证据,梁师傅可凭该欠条再结合其他证据向公司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公司支付欠发的工资。公司所称的该债务为项目经理与梁师傅之间的个人债务,与公司无关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