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个法定假日清明节马上就到了,有关违规墓地的消息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据报道,近几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兴建“活人墓”的现象比较严重,不少子女们为表达对长辈的“尊敬”,长辈在世时就已经买好墓地。(据中国新闻网)荆州市八岭山公墓面积在几平方米至30平方米不等的“超标墓地”在该公墓有成千上万座。该公墓负责人冯大耀承认,“这里占地面积超标的墓穴确实违规”,“但如果不超标,公墓怎么能办得下去呢?”(据3月30日新华社) “活人墓”、超标墓、豪华墓,这些现象不光上述两个地方存在,而是国内大地上的普遍现象。这个不正常的现象扎根于中国人“入土为安”的传统,扎根于一些人无谓的虚荣心,更扎根于墓地经营者谋取暴利的冲动之中。这种违规建墓行为触目惊心,已经发展到“死人与活人”抢地的程度,一些地方出现耕地被坟地占用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影响到风景名胜区的完整,影响到社会的利益。 违规建墓的行为在国内都属于长期存在的现象。荆州八岭山公墓负责人的“不超标,公墓怎么能办得下去”根本就是一句谎言,不过在为利用墓地谋利行为进行辩护罢了。据调查,近年来,陵园墓地开发的利润远远超过房地产业,同时和房地产业一样,高居暴利行业榜。房地产业的利润在30% 50%之间,墓地的利润更是大得惊人。八岭山公墓根据面积和款式不同,使用年限为20年的墓地价格分别有3880元、12980元、39880元不等,最便宜的一款特惠型墓地也要2880元。而荆州繁华地段的房价每平方米约才1900元,据此推算,该公墓墓地每平方米的价格已超过当地房价的十余倍。 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第18条规定,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而近年来的墓地和房地产业一样,在垄断利益的推动之下,在有关方面监督监管缺失之下,违规建墓盛行多年,成为一个社会乱象。如果放任不管,有朝一日可能没有活人生存的基础———耕地受到侵蚀,文物受损,名胜风景不再,整个土地都成为死人的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