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条在建地铁 明年7月完成铺轨
晨报讯(记者朱福林)南京地铁二号线、二号线东延线,将于明年6月份完成地铁轨道铺设;一号线南延线将于明年7月份完成轨道铺设。昨日,南京地铁公司发布了地铁钢轨采购公告,透露了这一最新信息。按照这一工程进度,汉中路、中山东路路面交通的续恢复最早要到明年上半年才能实现。
在建的地铁二号线,全长是26.438千米,二号线东延线全长8.241千米,一号线南延线全长17.954千米。这三条地铁都是左右双线轨道,三条地铁的轨道总长度,相当于105.266千米长的单线铁路。这一轨道长度,超过了南京和芜湖之间的城市距离。
地铁钢轨公告称,南京地铁二号线、二号线东延线最迟要到明年6月份才完成铺轨,而一号线南延线更是要到明年7月份才完成铺轨。南京市地铁运营分公司宋国强总经理表示,铺轨的同时,会建设两边的线路和设备,但之后必须经过电通、设备单调试、系统总联调等必要步骤,随后报市政府批准,方可进行模拟试运营。电通、设备单调试、系统总联调等最少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按照最新工程进度,地铁二号线沿线19个车站中,除汪家村站尚未开工外,集庆门大街站、上海路站、新街口站、大行宫站和明故宫站等5个站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其余13个车站已完成主体结构,正进行最后的内部施工。南京地铁建设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地面交通来看,今年汉中路、中山东路地铁围挡施工基本维持现状,交通管制方案不变。
纬三路过江通道年内不开工
晨报讯(记者仇惠栋)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纬三路过江通道年内开工,此后又有工程立项未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的传言。记者从日前的南京市重洽会的采访中获悉,这两则传闻均不属实。目前该工程尚在前期论证,建桥建隧道未定,开工尚需时日。
这次重洽会上唯一一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纬三路过江通道,成为关注焦点。据了解,项目预计总投资36亿元,拟对该项目35%的股权进行融资,合作方将共同参与该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目前正在进行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目前南京市建委已经牵头成立了“纬三路长江大桥筹建办公室”,进行前期筹备工作。
对于此前纬三路过江通道在国家发改委立项未通过的传闻,南京市发改委官员在重洽会闭幕式后的新闻通气会上进行了回应。南京市发改委主任黄澜澄清,目前项目还在进行前期技术论证阶段,并没有报批。他具体解释称,按照程序,目前建筹办正在就过江通道进行技术性的研究论证,究竟建桥建隧道尚在研究,此后则是确定投资主体,需要一步步走程序。
“这次重洽会将其推出来就是为了吸引投资者的关注,目前已经有客商在进行洽谈。”南京市发改委副主任朱晓煜女士透露。她强调,纬三路过江通道的开工是写在南京十一五规划里面的,而南京市十一五规划是报国家发改委备案的,她乐观地表示,这个核准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也有业内人士分析,长江四桥2006年下半年正式立项至今才进入实质性开工阶段,所以纬三路过江通道的开工估计还得假以时日。
栖霞两地块低价挂牌 业内人士认为与近期土地拍卖频频遇冷有关
晨报讯(通讯员葛艳记者徐关辉)南京市国土部门昨日挂牌两幅来自栖霞的住宅用地。从挂牌的具体状况看,国土部门此番不但放缓了土地上市节奏,还适当调整了挂牌底价。两幅地块的挂牌地价较去年同一区域地价均有所下降。国土部门昨日发布的公告显示,下月10日南京将再次出让两幅住宅用地。其中“G14”栖霞区学府路以西地块,北至312国道,南至规划道路,东至学府路,西至规划道路;实际出让面积146946.3平方米;规划用于纯住宅建设,要求容积率不低于1.05;挂牌底价6个亿。业内人士分析,从地块出让条件看,这幅位于仙林的地块其未来可用于低密度住宅建设,不过,从挂牌价格看并不高———已为净地的该地块挂牌楼面价仅3888元/平方米。而如今,该地块周边的不少低密度项目已经卖到1万元/平方米以上,并且去年12月6日仙林曾一下子出让4幅土地,容积率均在1.8左右,但最后成交价却高达5500元/平方米。国土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土地的价格由多个部门经慎重研究而定,有其自己的评估系统,不会简单地因为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该人士表示,目前土地市场已日趋理性,地价也会在一个合理的价格区间。不过,有业内人士坚持认为,此次国土部门放缓土地上市速度以及相对低价的挂牌土地,其实更多的是与近期土地拍卖频频遇冷有关。据悉,在上周举行的土地拍卖会上,南京9幅土地共有6幅底价成交1幅流拍。和上述地块一同挂牌的还包括另外一幅来自栖霞的柳塘地块,北至燕尧公路,南至现状,东至现状,西至规划道路;实际出让面积14860.7平方米,规划用于纯住宅开发,容积率要求不低于1.2,挂牌底价5000万,折合楼面地价2803元/平方米。相比上周出让的栖霞后方冲西地块,除去区位等因素,价格略有下调。
此外,根据规划,上述两幅地块均必须开发45%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这意味着栖霞地块将再添7.6万平方米左右中小户型房源;想在这里安家置业的居民也将有更多选择。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 能缴养老保险了
晨报讯(记者端木)记者昨日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将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从聘用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
据介绍,为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凡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包括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基金会(包括基金会分支行机构和代表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包括兼职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和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员),应当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参保的社会组织,应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持参保所需的文件材料,到住所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而以后成立的社会组织,应当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另外,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登记缴费手续。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以从聘用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免收滞纳金。逾期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的,按规定征收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