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姜堰市大泗镇近日召开5月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月”突击活动专题会议,要求把矛盾在萌芽期解决,把责任在干部层落实,把和谐在辖区内构建,保稳定,迎奥运,促发展。
围绕会议精神,12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分别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村两委成员及老党员老干部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农民建房、邻里纠纷、赡养老人、基层财务、计划生育等突出问题的调处。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村主要领导是稳定一方的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是分工到组主要责任人。采用多种形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诉求过高或一时难以解决的,承诺解决时限取信于民,小问题不出村组,大问题不离乡镇,确保群众满意率100%。包保人员对矛盾纠纷的发生、调处、结果、满意度,一律登记台账,村务公开栏按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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