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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要求

严查擅用奥林匹克标志行为



2008-06-24 07:57:17
   本报讯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查处未经奥林匹克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以及在广告中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的行为。

  在奥运会开幕前及举办期间,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针对本地区广告市场情况,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电视、报纸、网站、户外、印刷品广告的专项检查。奥运主办城市和赛事城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重点加强机场、高速公路、比赛场馆周边、酒店、居民社区、主要商业网点等区域设置和摆放广告的检查,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场所的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含有不良文化内容的广告,并将贯彻落实“无烟奥运”的要求,依法查处擅自发布的烟草广告及变相发布的烟草广告。

  

作者:张晓松/来源:江苏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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