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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写成“共商局”

一个错别字牵出假证投标案



2008-08-24 08:13:33
  晨报讯 “都是财迷心窍惹的祸,本来想竞标成功后,把工程转卖了,能弄点钱花花。没想到弄到看守所来了……”今年37岁的王某某是南京人,以前就曾多次参与全省各地的招投标,进行倒卖工程。
    今年来,王某某一直没有找到好的项目,为了能“盘活”手头的资金,他整日浏览全国各地的招商引资信息,试图能在近期内找到合适的项目。
    巧得很,今年3月,王某某在网上看到了我省苏北泗阳县某某办公综合楼的招投标启事,他经过调查发现,这个项目到手后,能有不少利润。“无论如何,也要去参加这个工程的招投标。”于是他立马赶到泗阳。
    但到了泗阳,王某某因为没有招投标所需要的资质证书,想到了造假,于是王某某立即回南京,按照电线杆上的假证广告,主动联系上了假证贩子。经过讨价还价,王某某花上300元钱,把“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搞到了手,欣喜若狂的王某某当时差点手舞足蹈起来。
    2008年3月27日,王某某满怀信心走进了泗阳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按照程序将所需资料一一展示,就在他把“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亮在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面前时,“营业执照”上的印章“盐城市共商局”的“共”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于是工作人员不动声色地收下了王某某的资料,让他到隔壁房间等待一下。
    心怀鬼胎的王某某又惊又喜,惊的是工作人员的“等一等”三个字,喜的是“假证”竟然过了关。招投标工作人员立即将发现的情况通报给了泗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泗阳县工商局。几分钟后,两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将王某某带走。
    泗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盐城警方的配合下,对王某某进行了彻底调查,发现“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纯属子乌虚有。日前,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作者:陈宇 王妍 王业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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