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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互认是“有条件的”

首先保证患者安全,不同检查应遵循不同原则



2008-09-02 08:00:46
  晨报讯 昨天,晨报报道的《检查单互认医生慎待检查结果》引起读者的共同关注。记者就此随机采访了部分医生和患者,对于检查单互认这一规定,患者普遍认为是好事,但是却认为实际看病时享受此举措的不多。而医生则表示,检查单同城互认毕竟不是法律,不是非遵守不可的,否则很可能为自己惹来麻烦。

  检查单互认患者观点不同

  昨天上午,记者在省人民医院采访了一位看胃病的患者,这位姓陈的先生表示,目前大医院患者太多,无论是看病还是检查,都要排半天队,昨天医生给他开了胃镜检查,但是由于去得比较晚,尽管他饿着肚子,也没法做检查,因为前面排队的人太多了。所以,陈先生认为,从病人角度来看,检查单互认不但可以节省费用,同时还可以节约看病时间,无疑是个利好。不过,陈先生表示,如果检查单互认无法保证患者安全时,节省费用和节约时间都是次要的。到江苏省中医院看免疫系统疾病的徐女士则告诉记者,她是一位老病人,由于病情很难治愈,经常辗转于南京几大医院之间,所以当初南京出台规定检查单同城互认时,她简直是拍手称道,但是,她在此后的就诊过程中却发现,她的很多检查换了医院,医生并不认,医生的解释是,以前的结果不能代表现在。“听起来挺理直气壮的,我们做病人的,当然是医生怎么说就怎么做,其实,只要医生不给我们病人乱开检查就不错了。”徐女士说。

  医生对检查单互认有自己的原则

  江苏省人民医院门诊部主任占伊扬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减轻患者看病负担的一个新举措,检查单同城互认本身是好的,可以减少病人的麻烦和负担,不过医生采用这一举措的前提是确保患者的安全,所以不能盲目。占伊扬称,作为一名心血管医生,他在对待检查单同城互认这一规定有自己的原则。他的第一条原则是:相同、相似级别的医院,检查单原则上可以互认。“我不是歧视低级别的医院,实在是现在医院的设备、医生的水平在大小医院之间会有很大的差别。”占伊扬解释,这个互认也是有条件的,比如胃镜、CT、胸片、乙肝两对半等短期内比较稳定的项目,在没有找出其他依据时,不应该让患者重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等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的项目,则不能互认;再比如心电图和心肌酶等检查,如果病人两次就诊之间没有出现胸痛等特别症状,那么外院的检查结果是可以参考的,但是如果病人出现了胸痛,即便是两个小时前做的检查,这个结果也不可靠。占伊扬的另一个原则是:在给病人做重要治疗或手术前,任何其他医院的检查单都不认。“外院的检查结果只能作为参考,但是要依据此来为病人进行重要治疗,我是不放心的。即便是血型这样的项目,病人手术前,我们医院都会重新查一遍,这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占伊扬认为,检查单同城互认只是一个重要措施和手段,并非是一个硬性规定,所以医生一定要自己把握好尺度。但是,采访中,记者发现,除了占伊扬这类能清楚地辨别何时该认外院检查何时不能认的外,也有医生认为这一举措的可操作性不强,实际诊疗时很少用。“反正只是一个规定,即使不遵守又能怎么样呢!还是依法操作的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表示。

  

作者:华琳月/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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