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继江南八区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贴,昨日记者从南京市劳动部门获悉,该市浦口区也开始实施该政策,“无保”老人可申请每月100元的养老金。
据介绍,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5年以上,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的老年居民。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每人每月按100元标准享受城镇居民养老补贴。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所登记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所对个人申领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经所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街道劳动保障所对个人户籍认定有疑义的,由当地公安部门审核确定。
该区劳动部门人士介绍,城镇居民养老补贴从批准申请次月开始执行,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因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等待遇后,不再符合领取城镇居民养老补贴条件的,从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等待遇的当月起停止发放城镇居民养老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