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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对新就业人员来说是一大利好。早山/CFP摄
对于新走上工作岗位没多久的大学毕业生,房租可是挑在肩头不轻的担子。不过,这个“担子”即将在江苏省内减轻。昨天,记者从省公积金监管办公室获悉,对“新就业人员”的界定尘埃落定,今后,工作5年以内的新就业人员可提取公积金交房租,细则也将在近期公布。
新就业人员租房花费占收入三成
籍贯山东的小李2002年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南京工作,这几年工资也从2000元涨到了3500元,但由于在南京没有基础,花销也较大,到现在还买不起房,只能到处租房住。
据调查,2005年至2007年,全省新就业的各类学历人员近100万人,其中62%租房居住。南京的新就业人群花在房租上的支出平均相当于收入的三成,他们既够不上经适房购买资格,也买不起商品房,职场新人们只能租房解决问题。
工作未满5年都算“新就业人员”日前,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在保障“居者有其屋”中再次提出“允许租房居住的新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我们已就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制定了政策,近期将公布该文件,并在省级机关公积金、各市级公积金部门共同执行。”省公积金监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那么“新就业人员”如何界定呢?该负责人介绍:“从正式工作的次月算起,工作时间在5年内的,为新就业人员”。提取公积金付房租时,要提供单位出具的就业时间证明;如果中途换过工作,可能具有两份甚至多份就业证明,也无法“浑水摸鱼”。由于公积金管理中心能查到个人缴存公积金记录,就算该职工想只提供最近一份工作的证明以获准提取,仍无法蒙混过关。
新就业人员和新职工有区别
此前,南京市公积金还有“新职工”一说,“新就业人员”的提出将和它产生冲突吗?对此,省公积金监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两个概念,有区别但并不冲突。“新职工”适用于发放住房补贴方面的政策,是“房改”中提出的概念,将1998年12月以后参加工作的届定为“新职工”。而“新就业人员”适用于公积金提取方面的政策,解释为工作未满5年的职员,由于工资在刚开始时往往都比较低,暂时不具备买房的经济实力,租房也可能有资金困难,所以允许他们提取公积金。
房租超过收入10%也可提取公积金
如果工作时间超过5年,但又确实有很重的经济负担,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03年起,南京困难职工就可提取公积金交房租了,近年来也一直有市民陆续办理。
南京市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该负责人介绍,提取时间为每年12月。也就是说,今年12月份提取过的,明年12月份可再提取一年的缴存额。提取的材料需3样:租赁合同、租赁登记证、一年的出租证明(多为交纳租金的发票)。已有这3样材料时提取,无需向公积金方面支付额外费用。但记者了解到,在获得交纳租金发票这一环节时,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如房租税费,所以职工办理前可计算并衡量。
想贷公积金,可先连续6个月不提
新就业人员及上述经济困难人员提取了公积金交房租,公积金账户就空了,今后若想买房贷公积金该怎么办?
南京市公积金相关负责人指出,并不会出现提取了公积金今后就贷不了款的情况了。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就可以贷。因此,这部分人群计划买房时,预留6个月不提取公积金,就可贷款。
此外,由于新就业人员缴存额度普遍不高,所以他们的提取不会影响公积金的总资金量,公积金贷款的蓄水池仍能满足其他职工贷款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