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麦全国两会②|加大保障力度,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难
2022/03/05 22:10  新华报业网  

  “95后”姑娘小周,2020年大学毕业后留在了南京工作。热爱南京、热爱生活的她,准备在南京买房。看了一圈楼盘后,她对于年轻人购房的迷茫和压力深有感触,她希望相关部门在年轻人购房方面,能够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为此,她向#拍客问两会#投稿,希望代表委员们能够多多呼吁有关年轻人购房、公租房等问题。

  #拍客问两会# 年轻人购房呼吁更多扶持

  连麦委员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这位年轻的网友你好,你提到关于年轻人住房的问题,我看到了。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有效改善了城镇户籍困难群众住房条件,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这次两会我也非常关注年轻人住房、保障性住房等问题,还带来了相关提案。主要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

  权威数字:

  以江苏为例,江苏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 号)、国务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性制度,明确了土地、财税和金融等方面支持政策。2021年,全省新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56万套(间),占全国任务量的十分之一。

  提案摘要:

  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存在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在房地产市场租售比严重失调的环境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回报率低,较难吸引市场主体主动参与;另一方面,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投入大,所以基层推进难度大。

  因此,建议国家进一步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顶层设计,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

  1.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各类适用于公租房的费用减免政策。

  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国办发〔2021〕22号)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出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议进一步考虑对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减免政策。

  2. 增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资金支持。

  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国家发改委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额度;同时,按照商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原则,增加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中长期低息贷款等支持。

  3. 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

  加快完善“稳地价”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切实管好中介等市场机构,坚决查处市场乱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海琴 杨频萍 周晓雨

  摄影 余萍

  美编 杨晓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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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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