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发布关于恢复接待来访的公告
2022/05/07 08:56  江苏警方微信公号  

  根据当前南京市疫情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自2022年5月7日起,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来访。温馨提示来访群众注意以下事项:

  提倡使用网络信访

  优先采用网上信访、书信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网上信访请登录江苏省公安厅网站(gat.jiangsu.gov.cn),选择“警民互动”模块中的“网上信访”;或者关注“江苏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选择“苏警通”小程序中的“指尖信访”。来信请寄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28号(江苏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邮编:210024。

  自觉依法逐级走访

  确需通过走访方式反映诉求的,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就地反映问题、依法逐级走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多人反映共同诉求的,应选派5人以内代表。

  严格遵守防疫规定

  来访群众进入接待场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登记身份信息,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南京以外来访群众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有健康码黄色、红色,行程码显示过往14天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体温异常、有咳嗽等症状者,不得进入接待场所。在接待场所反映诉求时,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接待结束后及时离开。

  江苏省公安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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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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