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两会|履行职责,贡献检察力量!来看江苏检察机关的这份成绩单
2021/01/28 18:53  交汇点新闻  

  交汇点讯1月28日,在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华作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报告中,刘华回顾了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检察力量的工作成效。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类案件210089件。其中,刑事案件120451件、民事案件9785件、行政案件2294件、公益诉讼案件7639件。

  体现检察担当

  江苏省检察院带领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委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一方面克服困难,确保疫情期间依法办案,另一方面主动作为,参与江苏战“疫”实践,在疫情防控大战大考中提供检察服务。

  江苏省检察院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意见实施办法》,实行少捕慎诉司法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采用远程提审、线上办案多种方式,精准办理涉疫案件,对疫情期间暴力伤医、制造销售伪劣医用器材、口罩等犯罪,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批准逮捕363人,提起公诉976人,全省1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落实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快恢复生产的部署,为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对于已起诉的涉疫犯罪典型案件,与省公安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维护疫情防控秩序。疫情期间,全省检察人员4.6万人次进入社区网格抗疫。

  “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聚焦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犯罪问题,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刘华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案件1130件8055人。起诉全国扫黑办和最高检挂牌督办的周化侠等7起黑社会组织犯罪。实现了检察环节的涉黑恶案件全部办结。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起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962人,同比下降8.69%。

  贡献检察力量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力量载体,江苏检察机关围绕“六稳”“六保”中心任务,坚持依法规范理性平和办案理念,最大限度保护市场主体,保障江苏法治营商环境。

  江苏省检察院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25条举措,指导检察人员准确把握最新法律政策界限。经过严格依法审查、依政策考量及办案影响评估,对侦查机关报捕的379人,不批捕159人;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2488人,不起诉231人。依法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坚决不把经济纠纷办成经济犯罪。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赋权并且规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江苏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决定》要求,依法保护公益,守护美好家园,主动融入“长江大保护”。会同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市场监管局出台长江生态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意见,开展一体化守护长江生态安全检察专项行动,办理非法捕捞、污染水体、非法采砂等案件2739件。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资源,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137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3262件。严惩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337人,并且推动救助放生。对海洋及湿地重要资源,开展跨省联手保护,举办2020年黄(渤)海湿地公益保护检察研讨会,推动沿岸15市成立了“检察保护联盟”,建立跨省际公益诉讼案件司法管辖协作机制。

  展现检察作为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司法规范,与政法各部门共同维护司法公信力。依法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应立案未立案1656人,监督撤销不当立案3593人。依法监督刑事审判活动,提出抗诉178件,再审检察建议46件。依法监督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

  此外,围绕省委推进江苏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目标,江苏检察机关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依法合理有情办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罪犯改恶向善。认罪认罚从宽法治教育覆盖检察办案全过程,在律师的支持下,全省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2.92%,上诉率同比下降2.67个百分点。

  构建刑事和解平台,着力化解矛盾纠纷。会同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推进刑事和解工作,推动全省建立刑事和解平台,引入人民调解员,共同化解亲属邻里之间因琐事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平台开设以来,接收轻微刑事案件411件,经调解达成和解协议325件。

  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监督推动解决相关社会问题,2020年江苏各级检察机关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580份。通过强化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致贫,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10件,救助被害人及其家属3518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351万元,位居全国首位。

  打铁必须自身硬。江苏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不断强化履职能力,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突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提升检察业务水平,5起案例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72起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位居全国前列。不断加大全面从严治检力度,自觉接受对检察履职的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司法活动641次,共办理代表建议50件、委员提案43件。推行检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司法办案数据,三级院共召开303次新闻发布会,继续邀请法律专家列席开放式检委会,邀请社区群众、中小学生在检察开放日走进检察院。

  谋篇2021年

  “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十四五’检察工作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服务保障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贡献检察力量。”刘华在报告中说。

  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江苏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服务保障江苏高质量发展。尊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准确把握最新经济政策和司法政策,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保护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强化对企业产权、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种犯罪。

  安全是高品质生活的保障。江苏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对危害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特别是损害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网络金融诈骗犯罪、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依法严惩决不手软。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危害长江、大运河、太湖、淮河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一步加大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力度。

  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江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实践。完善检察建议,加强法律监督,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扩大法治宣传,强化检察办案释法说理,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

  司法公平正义是法治化环境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对司法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查办力度,与其他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力争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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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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