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两部: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犯罪 推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
2020/02/11 15:42  人民网-法治频道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 (孟植良)今天下午,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召开依法防控疫情新闻发布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央依法治国办副主任、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会上表示,依法严厉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

  《意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造谣传谣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雷东生在会上表示,中央依法治国办、中央政法委和中央政法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

  依法严惩故意传播新冠病毒、制假售假等十类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会上介绍,《意见》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同时,《意见》要求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明确要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意见》强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此外,《意见》还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意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5个方面,对办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效果。

  强化矛盾纠纷化解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

  依法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公安部副部长杜航伟在会上表示,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在一些地方出现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财物、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协助医疗机构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依法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全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杜航伟表示,公安机关将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意见》,一是及时果断制止并严厉打击严重违法犯罪;二是依法规范办案;三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宽严相济,对主观恶性大,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对那些没有主观恶意,危害不大,依法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以教育为主。

  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

  近期,湖北、天津、浙江等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了一批制售伪劣口罩、哄抬物价、抗拒疫情排查甚至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犯罪嫌疑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万春在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疫情发生后,最高检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强化对下指导,连续制定下发通知,对全国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依法履职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依法提前介入或者办理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据初步统计,截至2月7日,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363件。其中,侦查阶段提前介入324件,审查批捕44件,审查起诉3件,一审庭审1件,一审判决1件。湖北检察机关办理24件28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法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二是加强审查逮捕、起诉等刑事检察工作,对妨害疫情防控相关犯罪案件,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三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强制医疗机构等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四是结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盯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强化案件办理。对涉野生动物保护、食品安全、生鲜肉类市场检验检疫等方面的监管漏洞,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法律监督手段,促进依法行政、完善相关治理措施。五是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网上信访、12309检察热线等渠道畅通,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专门工作机制,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要求。

  最后,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表示,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和群众生产生活会遇到新的法律问题,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等。司法部将从积极做好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作用;有针对性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共3个方面,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作用,为防控疫情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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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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