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场所防护指南(8):理发店篇
2021/09/02 10:15  健康江苏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人群流行特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防护指南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

  今天,一起来看重点场所防护指南第八篇:理发店篇。

  |科学防疫 人人有责|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

  3.对进入理发店的顾客和理发师等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

  4.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用于烫染服务的排风机在营业过程中应保持开启。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的清洁消毒,包括收银台、座椅、物品存储柜、操作台、门把手等。

  6.保持门厅和顾客等候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7.建议在收银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8.理发工具以及顾客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9.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鼓励采用非接触支付方式。

  10.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

  11.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顾客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

  12.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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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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