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措施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 应对经营困难
2020/03/13 17:34  交汇点新闻  梅剑飞  

  交汇点讯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江苏省交通运输行业坚决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防控部署,执行严格的客运管控和货运应急保障规定,为阶段性疫情防控成效的取得作出了重要贡献。为全力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交通运输企业渡过难关,有力支撑经济社会有序平稳运行,在认真执行国家、省出台的有关财税、信贷、社保、房租、稳岗、保险、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基础上,日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苏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应对疫情防控期间经营困难若干措施。

  ——全力保障货物运输畅通高效。全面畅通公路交通网络,严格落实 “绿色通道”和“三不一优先”政策;全力保障内河航道畅通和港口正常运营,畅通港口集疏运体系,继续落实水路运输“四优先”举措。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保通保畅和应急运输保障联动服务体系,确保货物运输畅通高效。

  ——加快推动旅客运输秩序恢复。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疫情各项要求。低风险地区要在做好防控安排、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有序恢复与其它低风险地区的省际公路、水路客运,全面恢复县际公路、水路客运;中风险地区要尽快恢复省内市际县际公路、水路客运。支持复工企业采用“点到点”包机包车包专列等方式运输返岗职工,鼓励运输企业开展车辆预约、“门到门”等定制客运服务,实现出发有组织、健康有监测、运输有保障、运达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因地制宜灵活采取城市公交延伸、客运班线公交化、预约响应等方式推动农村客运开通运营。

  ——继续落实收费公路免费通行政策。落实国家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收费公路继续免收车辆通行费,客货运输通行成本有效降低,为全社会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提供有力支撑。各地要结合本地运输市场发展实际,加强运输市场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加强疫情防控特殊阶段的市场引导,合理制定运输价格,让运输企业在免收通行费用中真正受惠。

  ——统筹用好油价补贴等相关专项资金。各地要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出租汽车客运等相关燃油补贴和运营补助尽快发放到位。各地可根据疫情影响情况统筹用好出租汽车和农村道路水路客运相关油补的退坡资金,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对出租汽车、城乡公交(客运)经营者等给予适当补助。相关项目涉及的绩效评价方式同步予以调整。退坡资金具体调剂的比例和使用要求由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商财政部门自行确定。根据疫情发展和影响情况,视情对省级交通发展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统筹和优化,支持交通运输企业纾困解难。

  ——鼓励减免相关承包金等费用。认真借鉴多地支持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共渡难关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本地区支持出租汽车行业应对疫情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阶段性地减免承包金或者管理费,支持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给予增加巡游车经营权指标或者延期奖励。支持网约车平台公司协调租赁公司减免租车费用或者延长租期,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疫情防控期间订单抽成按一定比例返还驾驶员。

  ——鼓励减免相关运营服务费用。鼓励省内相关平台服务商免收或者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企业卫星定位系统、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等相关平台运维服务费用。鼓励省内相关充换电运营服务商适当降低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辆充换电服务费用。

  ——开通交通运输企业融资绿色通道。为中小微交通运输企业开辟低息贷款绿色通道。通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交通运输类企业推出无还本续贷、转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产品,通过“绿色通道”帮助企业精准对接金融机构,选择合适金融产品,降低融资综合成本,缓解交通运输企业资金压力。

  ——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尽最大限度支持交通运输企业互帮互助、共渡难关,指导相关协会加强企业引导。更好地发挥“巴士管家”“运满满”“司机之家”等运输组织和从业人员关怀作用。加大对执行应急运输保障任务的交通运输企业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资金。主动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协调返岗人员租房难、防疫物资购置难等问题。重点针对国家和省陆续出台的财税、信贷、社保、房租、稳岗、商业保险以及便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支持帮扶企业的政策(详见苏政发〔2020〕15号、苏政办发〔2020〕5号文件以及《“苏政”50条服务指南》和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涉及交通运输企业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等),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及时用足用好增值税免征、阶段性减免社保、稳岗返还、减租降费以及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重点纾解小微运输企业经营困难,切实做好道路客运业户、货运司机、出租车司机、船员等重点群体帮扶工作。

  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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