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扫码下载

扫码关注

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26万条个人信息“直通黑市”,这家公司竟把转卖客户数据当“KPI”

交汇点讯 像汇报业绩一样,每天在公司工作群里汇报客户信息销售数据……一家正规化妆品公司,竟将倒卖客户隐私做成了一门“灰色副业”。近日,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揭开了这条从物流仓储系统直通黑市的数据倒卖链条。26万余条包含姓名、电话、住址的客户信息被层层转卖,非法获利651万余元。

4月8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被告人涂某某此前注册成立某科技公司,主营化妆品网络销售,作为实际控制人和最大股东全面掌管公司运营。

“卖化妆品不挣钱,业绩下滑得厉害,就动了歪心思。”涂某某交代,他与其他股东商议后作出决定:从合作的仓储公司购买客户信息,再转手卖出获利,所得收入作为“后端技术收入”计入公司账户。

为承揽物流业务,某仓储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在与涂某某达成口头合作后,应对方要求,安排专人从系统中导出客户数据。经查,2023年11月15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该仓储公司累计向某科技公司提供去重后的客户信息26万余条,内容涵盖收件人姓名、电话号码、收件地址等核心隐私。

拿到数据后,涂某某在公司内部搭起了一条分工明确的“信息变现流水线”:被告人李某某专门对接物流公司接收信息,简单整理后按被告人彭某某的要求发给买家;彭某某负责对外销售。更令人惊讶的是,李某某每日在公司内部微信群发送销售统计表格,实时汇报客户信息的售卖情况,完全把它当作一项普通的工作KPI。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4月21日,某科技公司累计向曾某某、钟某某、胡某某等人销售客户信息22万余条,非法获利651万余元。其中,被告人胡某某购入信息后,又以每条加价1至3元的价格转卖1.7万余条。

宿迁经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某科技公司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七百万元;被告人涂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杨某、李某某、彭某某、胡某某等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至二万元不等。胡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网络平台要制定严格的商家管理规则,规范商家经营,保护好消费者个人信息。”宿迁经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孔珊珊提醒,网络店铺经营者应加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全流程把控,恪守个人信息保护底线。普通消费者若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应保留证据,向平台投诉或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维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孙旭晖  通讯员 刘祝羽

责编:朱文军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 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专题
视频

扫码下载

交汇点新闻APP

Android版

iPhone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
分享到QQ
手机QQ扫描二维码,点击右上角 ··· 按钮分享到QQ好友或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