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开拍!刚刚,南京发布第三批61幅“两集中”地块!
2021/10/24 09:20  新华报业网  

  刚刚,南京土地市场网挂出第三批次两集中出让公告,共推出61幅地块,分别来自鼓楼滨江、河西、南部新城、城东、江北新区、江宁、六合、溧水和高淳土地出让总面积为274.155公顷起拍总价482.86亿元

  该批地块将于11月25日上午9:30开始网上限时竞价。

  本次地块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须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竞买人所属企业集团的成员企业、与该竞买人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企业均不得同时与该竞买人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地块,且同一竞买人报名地块幅数不得超过11幅(溧水区、高淳区除外)。

  2.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须具备上述房地产开发资质要求。

  3.本批次出让地块的竞买人的购地资金(含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和审计报告,通过相关审查后方可报名。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另有约定的除外)。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另有约定的除外),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或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以下为地块出让详情:

标签:第三批次两集中出让
责编:杨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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