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5月30日)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 市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样板间设置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今年7月31日起,楼盘上市前必须设置清水交付样板间,并保留至交付后三个月,而在之前,仅是“倡导设置清水样板间”。
《通知》明确指出:
1、新建商品住房样板间分为清水交付样板间、展示样板间和工艺展示间(区)等三类。清水交付样板间由开发企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对应设置。展示样板间在清水样板间的基础上,增加家具、电器和装饰品等合同以外非交付的设施设备,展示房屋功能和效果。工艺展示间(区)对墙(地、顶)面,门窗、隐蔽工程(通风、给排水、供配电)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工艺工法和科技系统设备运行原理的整体 或局部展示。
△ 溧水区万科都荟沐语花园项目清水样板间
△ 秦淮区华夏幸福金陵华夏中心项目墙体工艺工法展示
△ 雨花台区南京侨劲公司铂玥江南项目地面新风工艺工法展示
2、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上市销售前,开发企业须设置本项目全装修清水交付样板间、有升级装修的项目须设置升级装修清水交付样板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设置展示样板间和工艺展示间(区)。
3、清水交付样板间须保留至本项目整体交付后三个月。期间样板间发生迁移的,迁移前后样板间应保持一致。开发企业可通过销售场所和网络公示等方式告知购房人:由公证机构对迁移前后的两个样板间一致性进行公证。
4、自2022年7月31日起,我 市申领上市销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其实,早在2020年,南京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建商品住房装修工作的通知》(宁房市字(2020)153号),规范了样板间交付标准展示,对于装修样板间中硬装部分须与交付标准一致,明确要求“所见即所得”;软装部分非交付标准的,应采用醒目标识提醒购房者。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要求明确全装修的主要材料、设施、设备等相关信息。严格打击样板间货不对板。不过,其中对清水样板间的设置要求为“倡导”,而非“必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