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与法|住了三个月后发现房屋甲醛超标,房租可以退还吗?
2023/01/04 10:08  新华报业网  

  “你这房子我们不住了,麻烦把三个月的房租退还给我们。”

  “哪有住了三个月还不给钱的道理?”

  “可是你这房子甲醛严重超标啊,都影响到我们身体了!”

  案情概要

  2021年3月,南京市民江某在宏阳公司处租赁一处房屋并签订合同,双方约定租金每月1100元,押一付三,江某共向宏阳公司支付了4400元。合同签订后,江某和妻子即入住。

  不料,4月开始,江某已怀孕的妻子出现身体不适的状况,至江苏省人医、军区总院等地检查后,诊断为慢性肾小球肾炎。

  江某认为,妻子的病与室内甲醛超标有关,于是自行购买检测试纸进行检测,果不其然,检测结果超标。江某立即联系宏阳公司要求退租,但双方协商多次未果。

  随后,江某自行委托智然检测公司对房屋内的空气质量检测。6月7日,智然公司出具检测报告,结果为甲醛检测值0.213毫克/立方米,苯检测值0.035毫克/立方米,甲苯检测值0.062毫克/立方米,二甲苯检测值0.085毫克/立方米,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值0.863毫克/立方米,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不合格。

  江某获取检测报告后,立即搬出房屋、告知宏阳公司并将钥匙寄回。

  7月,江某向江宁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宏阳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公司退还租金、押金及物业管理费共计6556元。

  看看法院如何审理

  法院经审理,支持了江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租赁合同解除,宏阳公司退还江某全部款项6556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宏阳公司作为经营房屋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应当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治理,使之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然而,宏阳公司既未主动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也拒绝配合承租人进行检测,此时,原告江某有权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被告仅以原告单方检测为由拒绝承认检测结果,该理由不能成立。

  根据检测报告,宏阳公司提供的租赁房屋中有害气体超标,侵害承租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属于民法典第563条第4项规定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江某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本案特殊之处在于,出租的房屋空气质量不合格,侵害了承租人以安全健康为内容的人格权。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宏阳公司提供的房屋存在侵害承租人人格权的重大缺陷,故不满足租赁用途要求,无权收取使用费,江某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费用。(据江苏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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