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 > 首页 > 正文
苏州昆山发布疫情防控2022年第44号通告
2022/04/10 10:22  昆山发布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44号通告

  近日,花桥经济开发区部分区域陆续发现阳性感染者。根据疾控专家研判,与这些阳性感染者有过接触或轨迹交叉的市民存在较大的感染风险。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以下区域实施静态管理措施。

  一、管理范围

  四至范围:东至沪苏交界线,南至吴淞江,西至徐公河,北至张泾河。

  ▲静态管理区域图

  二、管理时间

  2022年4月10日5时起(解除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三、管理要求

  1.管理范围内实行静态管理,所有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市民非必要不出门,全面减少非必要的流动、活动。除必要的核酸采样、紧急就医等之外,原则上每户家庭两天一次“点对点”外出购买生活物资。该区域范围内的封控区、管控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2.静态管理期间,严格落实《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37号通告》要求,暂停非生产生活必需的经营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继续参与基层防疫工作。保障紧急就医、生活物资运输、垃圾清运等正常通行。鼓励居民居家办公、线上购物,实行无接触接收。

  3.请密切关注核酸检测通知安排,准时参加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家中。

  目前,全市水、电、气等正常供应,生活物资保障充足,请各位居民不要紧张恐慌,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如有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有就医等紧急事项,可第一时间寻求村(社区)帮助或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我们将竭尽所能提供服务。感谢各位居民的理解和支持!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

标签:
责编:刘雨菲

版权和免责声明

版权声明:凡来源为"交汇点、新华日报及其子报"或电头为"新华报业网"的稿件,均为新华报业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华报业网",并保留"新华报业网"的电头。

免责声明:本站转载稿件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新华报业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者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ad_image_看图王.jpg
信长星.png
read_image.png
受权.jpg
微信图片_20220608103224.jpg
微信图片_20220128155159.jpg

相关网站

二维码.jpg
21913916_943198.jpg
jbapp.jpg
wyjbL_副本.png
jubao.jpg
网上不良信息_00.png
动态.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