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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2/07/26 21:54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7月26日,江苏省教育厅举行“江苏‘双减’这一年”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收费管理和预收费资金监管事关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培训机构规范有序的发展,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江苏进一步规范预收费资金监管,明确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坚决防范退费难、卷款跑路等情况发生。

  江苏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处长吴胜东介绍,为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管理工作,此前,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非盈利性机构,其收费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执行。

  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分为三种班型,35人以上的大班每课时25元;10至35人的中班每课时40元;10人以下的小班每课时60元。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为15元。线上线下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的浮动,但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线下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线上的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30分钟。

  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超过三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个课时。吴胜东表示,要坚持教育培训的公益性属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办学成本、经济社会发展、市场供需、家庭负担等因素合理的定价。

  根据要求,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机构网站、公开媒体等进行收费公示。各地培训机构主管部门也要统一公示当地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各类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服务时,应与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国家规定主动向学生家长开具规范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的培训收费如实开具,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费票据。为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所有的培训机构必须按要求在相应的银行开设收费资金监管账户。学生家长应将培训费全部缴入监管账户,采取银行托管、一客一消、分期拨付等方式对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进行全面的监管,全面推进运用国家或地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开展资金监管。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郑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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