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4日,常州银保监分局发布3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和平北路营销服务部和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金坛支公司。其中,两张涉单位罚单总金额达7万元,一张相关负责人罚单金额达1万元。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29号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分公司和平北路营销服务部因遗失保险许可证被罚款1万元。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30号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金坛支公司因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罚款6万元。
常银保监罚决字〔2022〕31号显示,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心支公司金坛支公司朱国琴因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一直以来,财险公司是金融监管的重点领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处罚机构2369家次,罚没19.26亿元。从违规事由来看,财险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虚假理赔,虚假承保,虚构中介业务以及未严格执行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是被罚的主要原因;人身险公司方面,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欺骗投保人,未严格执行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以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问题较为突出。
多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如今监管部门对于保险业的监管越来越细化,监管的视角也转向了产品宣传、营销、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细节之处,长远来看,严监管的高压态势不会改变,各类机构展业时需要高度关注自身业务合规,警惕违规行为出现。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詹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