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组成的2413平方公里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承载着为一体化发展探路先行、创新示范的使命,被称为长三角一体化的“试验田”。
今年2月,《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复,这是国内首个跨省域共同编制并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近日,《规划》实施专题研讨推进会在江苏吴江举行。会上,与会专家就《规划》的实施,提出了许多前瞻性的意见建议。
紧扣“两个关键”,专家献言献策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中创生的“战略空间”。近日出台的《规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区建设的目标定位、空间战略和底线要求,描绘了示范区国土空间的美好蓝图。那么,示范区将如何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做好这两个关键?各位专家纷纷建言。
江苏省规划设计集团总经理梅耀林认为,传导《规划》的战略性和管控性,需要将《规划》引导到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中去,对于详细规划,可以突破原来的开发边界控制方式,全域一张图指导,并将设计要素加入规划当中,使规划有更多的弹性。此外,他还提出要参与主体多元化,动员政府、市场主体和市民、村民来参与这个规划的实施中,对这个规划有一定的认同和支持,规划实施就能够更加有效。
“既要聚焦实施、又要关注乡村。”苏州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教授杨新海认为,要探索区域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共商、共建、共管、共享、共赢是目标愿景,最重要的是在严肃总体规划法律效益的前提下,怎么建立起一套可以各自管理,但具有统一的价值、理念、方法、手段、标准的程序。同时,区域的特色优势在乡村,需要发展乡村。吴江探索出了良好的乡村发展路径。随着建设用地总量缩减,乡村建设用地减少,景观面貌的转变值得关注。“所以说,村庄和城镇交融,两者关系的处理是挑战。”
《规划》强调,示范区要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不走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老路,落实建设用地“负增长”。
对此,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副院长沈春竹提出,要以三区三线为基础建立健全用地统筹机制,提出了“加强要素供给和政策供给,以保障示范区建设的推进”“将规划区域中的项目分为生态环保、工业互通、产业创新和人居四类,创新乡村的用地统筹保障机制”等建议。“除了省市重大项目,其他建设用地原则上优先使用增减挂钩指标。建设用地应在开发边界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村庄用地不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沈春竹说。
“要通过加强要素、政策供给来强化用地保障。”对此,沈春竹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项目库实施要创新要素保障机制,用地机制统筹。二是强化增减存挂钩统筹机制,尽快编制增减存的用地方案。三是要加强耕地保护,加快产业用地储备力度,加快供应模式、方式创新,加快项目落地。四是优化市场配置,开展制度创新,促进用地集约。
创新,是突破口
梅耀林认为,标准高、跨地区、示范性,这是长三角示范区实现高水平发展的难度所在。那么,长三角示范区未来如何攻克这些“难点”?专家普遍认为:创新,是突破口。在实施规划的过程中,需要有创新性的想法和做法。
“用改革和创新的手段作为一种基本的方法来探索,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优势的制度模式,同时探索了推进区域协同和跨界治理的体制机制变革。”杨新海说。
“创新是突破口。”东南大学教授王兴平从城市和农村的责任、产业创新的高要求、创新环境、服务和人才等多个创新的角度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城市应该更多地承担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的责任,而乡村则应该注重文化创新和基于现状的转型;规划对产业创新的高要求,尤其是要构建面向未来的产业体系和最具活力的创新集合;营造开放式创新环境、提供优质的创新服务和培育内生型的创新能力。
“打造高品质低成本的创新环境是最关键的一步,需要考虑创新生态、生活需求和制度环境等多个方面,”王兴平说,优质的创新服务和创新人才的吸引也是必要的,同时还需要集聚创新要素和建设创新平台,吸引全球资源和人才的汇聚。
“长三角示范区的发展,为全国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了示范。但示范区的持续发展,还需要更多自下而上的基层创新。”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屠启宇认为,在实施过程中,只有基层的实践才能真正推动创新。另一方面,规划本身具有弹性和持续迭代的特点,因此需要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测和响应,以保证规划的及时修编。
示范区未来的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创新机制,严格实施管制规则,并不断地实践和解决问题。“如在区域融合和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碰到基本农田等问题,必须有创新机制来解决,才能实现发展目标,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这个创新机制并非‘飘’在空中。”浙江大学教授王珂表示,创新既要强调底线意识、大局意识,又不要被底线束缚住,要有改革的勇气,需要正确认识底线,才能使改革有更大的空间。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姚政宇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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