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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粥丨长三角齐发力,纾困解难稳就业
2022/07/24 10:05  新华报业网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过去这一周,“稳就业”成为长三角地区最大的民生热词。各地结合实际,纾困解难、多方合作,千方百计稳住最大的民生。

  上海:招用人员不得以曾患传染病为由拒绝

  针对连日来新冠阳性康复者遭遇的“就业歧视”的现象。《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决定》7月21日审议通过,明确任何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患传染性疾病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在招用人员时不得以曾患传染性疾病为由拒绝录用,为维护公平就业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决定》共12条,围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促进就业的共识和合力,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稳经济、促就业、惠民生各项工作作出相关规定。明确市、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的责任,强调区政府承担所辖行政区域内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第一责任,要求相关政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明确工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引导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克时艰,稳定工作岗位。支持市场主体落实稳就业责任,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就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围绕保障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扩大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大企业人才储备力度、完善人才落户政策、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级等,《决定》明确了相关方面的责任。比如支持企业面向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加大人才储备力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持续优化居住证、户籍政策及安居政策,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在本市就业创业。

  促进就业完成得好不好,成为考核领导干部的指标之一。此次立法明确,市、区政府应当强化对下一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成效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要求市、区相关部门加强对落实主要就业指标和政策措施情况的专项监督和检查,重点督导法规政策落地、重点群体就业、资金保障落实等。

  江苏:多部门联手服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江苏省人社厅本周发布了上半年全省的就业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江苏就业工作紧紧咬合经济形势,同频共振、同向发力,5月份扭转了3、4月份的下滑态势,6月份持续回升,就业核心指标将回归合理区间。1-6月,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9.67万人,完成年度目标的58.06%,总量占全国1/10以上,新增就业人数全国第一。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9部门本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从本周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2022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行动主题为“服务攻坚促就业,筑梦青春赢未来”。服务对象为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

  按照计划,7月底前,人社部门将全部2022届高校毕业生整体录入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人社部门及时开展实名制登记调查工作,对信息有缺项漏项的,积极与未就业毕业生本人取得联系,补充缺失信息;对下发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存在非本辖区内人员的,在系统内予以反馈;对求职登记小程序等其他渠道获取的未就业毕业生信息全部纳入实名清单。

  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免费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咨询辅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对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实行“党建引领+志愿服务”、分级联动、专员负责机制,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合理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推进“创响江苏”创业就业服务高校行、全国百所高校院所“江苏行”、民企联校促就业行动落地见效。深入开展“百校联动”校园招聘、国有企业云聘直播大会、“访企拓岗”就业促进、金秋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科技创业带动高质量就业行动”大学生专场招聘等招聘活动。高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条件积极组织更多企业参与线下专场招聘。各设区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用好江苏省智慧就业云平台、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江苏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等渠道,推广沉浸式“探企直播”、空中宣讲、无接触面试等新模式,高密度、不间断、全天候组织线上招聘,推动供需高效精准匹配,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线上线下“双线”“互补”的多元平台融合发展新体系。

  浙江:十七部门护航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等17部门本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等方面积极出招,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

  《通知》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为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到今年底,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时还将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要求今明两年国有企业要继续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

  《通知》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岗位吸纳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山区26县、城乡社区等基层就业。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村(社区)专职从事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确保其收入不低于当地上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并为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是不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新方向。为做好相关支持和保障工作,《通知》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78亿元,扶持创业2.47万人。

  在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方面,《通知》提出,从明年开始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此外,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提供求职就业便利。

  浙江将优化招聘服务,为青年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城乡基层岗位等招录(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需求计划,将在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平台集中向社会发布并动态更新。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家庭、低保低边家庭、低收入农户、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等重点对象,优先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为每人至少提供3至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

  整理:黄红芳

  资料来源:解放日报、新华日报、浙江日报

  图片来源:交汇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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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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