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进一步贯彻省司法厅、省委编办、省政务办《关于对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苏司通〔2020〕13号)要求,围绕进一步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的归案、协调、监督和指导等工作要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基层综合执法工作纳入区委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集中10天时间,由区委依法治区办牵头,会同司法局、编办、城管局、发改委(大数据局)等单位对全区10个街道综合执法推进落实及赋权事项行使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此次专项督查采取文本调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及赋权行使事项落实情况,针对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察组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坚持问题导向。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各综合执法局进行实地查看,现场指出综合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对能即时整改的,现场要求整改。并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对各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诸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能力欠缺、衔接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进行汇总研究,再针对性地组织安排举措,力求逐个突破和解决问题。
强化督促整改。督查组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及时通报街道,对各街道综合执法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紧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街道综合执法机关及时拿出整改报告,完成街道综合执法规定动作。在年底之前,督查工作组将组织“回头看”,对各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工作。
强化考核运用。本次督查结果将纳入党建考核及全区高质量考核,对推进成效好的,进行表扬加分,对督查结果不佳的,进行扣分通报处理,力求发挥考核激励良好导向,促进基层综合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高,有力推动全区综合执法成效提升,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新华日报